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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白酒新规则(二) 新规则“三大预言” 以上述种种正在进行或将进行的政策为参照,2005年白酒行业宏观层面可能会呈现以下几个趋势或者新变化。这种变化以及由此带来的行业认同,我们称之为“白酒新规则”。 预言一: 重建行业价值观 从最近两年白酒生产和流通层面的政策演变来看,白酒企业在“生产力”和“销售力”(流通)上得到了重大的进步,尤其是在“销售力”上,营销成为大多数企业经营管理的核心。但是,种种情况表明,白酒行业在经历了“产量主导”、“科技主导”、“广告主导”和“资本主导”等几个阶段之后,随着市场集中度越来越高,从品牌忠诚度的角度考虑,企业尤其是主流白酒企业势必将重新回归到“科技主导”上来。这正如“酒界怪才”鄢文松所说,“历史走过了头,就得重走一遍”。因此,在主流白酒企业的影响下,白酒以“科技为本”的行业价值观将得到重建。 五粮液、茅台、剑南春、泸州老窖、洋河大曲等主流白酒企业,对此已有清醒的认识。不管是五粮液4万吨酿酒车间、10万吨制曲车间的技改项目,茅台的“1000万元自然科学研究基金”项目,还是剑南春的“安全评价体系”项目,以及泸州老窖的国窖酒生产工艺研究项目,洋河大曲的“绵柔型”白酒生产技术项目,都说明了“科技主导”是名优酒的根本。在名酒厂的带动下,“科技为本”将成为行业今后一个时期的主题。 评论人士认为,行业价值观得到重建的意义,不仅在于酒厂对产品质量和科技投入的重视,更为重要的是促使酒厂对白酒与生命健康的科学研究得到强化。刚刚过去的关于白酒“保肝护肝”的争论,已经将白酒科研与人类健康的课题摆在了众人面前。不管是中国食品工业协会白酒专业委员会组织召开的“白酒未来科技发展趋势研讨会”,还是中国酿酒工业协会组织召开的“全国重点企业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会议”,都在引导酒厂将发展重点转移到“科技为本”上来。 或许,从某种程度上讲,谁“埋葬”了科技,谁就将被科技“埋葬”。 预言二: 新国标规范白酒生产 2004年,中国食品发酵工业研究所联合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和宜宾五粮液集团,重新修订了“浓香型白酒国家标准”。此外还修订或起草了“清香型白酒国家标准”、“米香型白酒国家标准”、“白酒检验规则”、“白酒分析方法”、“预包装饮料酒标签通则”等8个国家标准。 应该说,上述国家标准的出台,对规范白酒生产将起到积极作用。此中深意,也许只有从事生产和科研的人更能理解。既谓之标准,就得遵此实行。从这个意义上说,2005年也可称之为“标准执行年”。至于“一个标准就代表了一个利益集团”的说法,过多评论无益,暂且不表。 预言三: 白酒流通持续“高压” 从2004年的情况来看,国家商务部门对白酒流通秩序的重视程度超乎寻常。但是,面对“消除酒类监管体制障碍”、“建立酒类管理法规”、“推行酒类批发企业开业技术条件以及酒类零售业规范条例”等等错综复杂的问题,又非朝夕之间就可以见效的。因此可以预见,这种对白酒流通环节所采取的“高压”态势,将贯穿于2005年之中,甚至更长时间。 在此期间,货源不清、渠道不明、手续不全的和不符合国家质量标准、不符合标识规定、以假充真、仿冒知名商品商标和名称的产品以及无证生产和用甲醇、工业合成乙醇勾兑白酒的行为将成为清理的重点对象。清理的范围主要是分散于社区、城乡结合部、村镇的各类食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小食品店、餐馆,防止假冒伪劣和有毒假酒流向农村。 如能将这一系列治理办法长期坚持下去,酒类流通秩序长效监管机制必将得到初步建立。“虽不能至,心向往之”。 来源:糖酒快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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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办:太原市食品工业协会 联
办:山西省食文化研究会
邮 编:0300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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